臺北市新創拔尖補助

臺北市新創補助 2026:新創拔尖最高 1,500 萬,9/30 申請截止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啟動 115 年度「新創拔尖補助」,鎖定已在臺北市設立滿 1 年、未滿 8 年,且具投資實績與國際發展潛力的新創公司。通過審查者可一次核定三階段計畫,合計補助最高 1,500 萬元;但各階段另有 50% 補助比例、金額上限、分期撥款與查核要求。

2026 臺北市新創拔尖補助:最高 1,500 萬元,申請資格、投資門檻與三階段補助一次看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告 115 年度「新創拔尖補助」徵件,自 2026 年 8 月 17 日受理至 9 月 30 日止。申請公司須在臺北市登記滿 1 年、未滿 8 年,最近三年累計獲符合資格投資者投資至少新臺幣 500 萬元並取得推薦。通過審查後可一次核定三階段計畫,合計補助最高 1,500 萬元,但各階段仍有補助比例、金額上限、執行與查核條件。

先看重點:本次預計徵選補助 3 案,若申請案未達獲選門檻,可不足額錄取。最高 1,500 萬元不是單一階段一次取得,也不是每案必然核定到上限;三階段需依計畫類型、50% 補助比例上限與審查結果計算。

新創拔尖補助是什麼?

「臺北市新創拔尖補助」是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的一部分,主要鎖定已經走過最早期創業階段、具規模化與國際化潛力的新創公司。計畫希望支持企業持續投入創新研發、擴大商業與市場驗證,或建立、升級品牌並進入國際市場。

與一般單一年度、單一工作項目的補助不同,本案要求申請人一次提出三階段計畫。第一階段固定為「創新研發」,第二、第三階段再依事業發展目標,由「創新研發」、「創新加速」或「品牌建立」擇一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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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徵件時間與名額

  • 徵件期間:2026 年 8 月 17 日(一)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三)
  • 預計補助案數:3 案
  • 計畫起始日:2026 年 10 月 1 日起
  • 送件方式:透過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線上申請平台完成送件

「預計補助 3 案」不是保證一定錄取 3 案。官方公告已註明,如申請案件未達獲選門檻,可採不足額錄取,因此提案仍需回到企業能力、商業模式、國際市場、募資及產業貢獻等審查面向。

誰可以申請?四個基本資格先確認

  1. 臺北市公司年限:於臺北市完成登記滿 1 年以上,且未滿 8 年之公司。
  2. 不得重複補助:本次申請的計畫內容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這並非表示公司過去不能曾取得其他政府資源,而是相同計畫內容不得重複申請政府補助。
  3. 投資門檻:最近三年內累計獲得投資者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投資;本次公告進一步限定投資者注資期間須為 2023 年 8 月 15 日(含)以後。
  4. 投資者推薦:須獲得符合規定的投資者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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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萬元投資不是只看投資契約

官方公告明確要求,投資金額以實際匯入申請公司所設立金融機構帳戶的金額為準,並須提供匯款證明。申請文件另要求準備投資契約或投資協議、匯款單、投資前後股東清單等資料。

因此,如果只有已簽投資意向、尚未實際入資,或資金並未直接匯入申請公司帳戶,不宜直接把該金額計入本次 500 萬元門檻。

不是任何股東都算「投資者」

申請須知對投資者另有資格要求,而且不得為申請人的關係人或陸資。符合規定的投資者類型包括具投資相關部門及實質營業項目的公司或其具實質控制權之投資機構、創業投資事業,以及符合國發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規定的天使投資人。

企業在準備推薦書前,應先逐一核對投資者身分,不要等完成計畫書後才發現推薦來源不符合資格。

三階段怎麼規劃?第一階段一定是創新研發

申請人必須一次提出完整三階段計畫,其中第一階段固定為「創新研發」;第二、第三階段則可依公司發展進程,分別選擇創新研發、創新加速或品牌建立。

計畫類型主要方向補助比例上限單階段補助上限
創新研發技術開發、創新服務或文創內容,須具外部擴張性及商轉營運規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500 萬元
創新加速針對已完成小型場域驗證之成果,擴大規模、商業驗證或市場拓展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300 萬元
品牌建立新創品牌建立、品牌升級或再造,並拓展新客群、新市場或國際通路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500 萬元
容易誤解的地方:「三階段合計最高 1,500 萬元」不代表任何三階段組合都能申請到 1,500 萬元。若第二或第三階段選擇「創新加速」,該階段最高為 300 萬元;此外每一階段補助款均不得超過該階段計畫總經費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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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1,500 萬元怎麼理解?

補助案通過後,是一次核定三階段計畫、分階段執行。第一、第二階段結束前,受補助者還需提出當階段結案報告與下一階段細部執行計畫,經審議通過後才銜接下一階段。

各階段又採二期撥款。依申請須知,第一期經審核通過後撥付該階段補助款 50%;第二期則在結案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等資料審查通過後,再依實際執行與查核結果辦理。

另外,第一期請款時需提供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或設定質權的一般定期存單,金額為第一期補助款的 30%。對現金部位較吃緊的新創而言,這是申請前就應納入財務規劃的執行條件。

計畫期程:最長可跨 4 年 6 個月

115 年度公告規定,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三階段合計不得超過 4 年 6 個月,每一階段不得超過 1 年 6 個月,也不得短於 8 個月。

對企業而言,這代表計畫不能只設計「今年要做什麼」,而要把產品、市場與組織成長拆成連續三階段,且每階段都要有可查核成果。

審查會看什麼?不只是技術創新

  • 申請人經營能力與技術能耐
  • 商業模式創新性與競爭力
  • 國際市場發展潛力與策略
  • 募資規劃
  • 對產業發展之貢獻程度

從審查項目可以看出,這不是單純的技術研發補助。企業除了要證明產品或服務具有創新性,也要說明市場驗證、國際拓展、募資節奏與可持續經營能力。

還有一項容易漏掉的「回饋項目」

申請須知要求各階段應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至少 1 名有薪實習機會,並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此必要回饋項目的查核權重最高為 5%。申請人也可提出與計畫相關的其他回饋內容,查核權重最高另為 5%,但不得以現金捐贈方式進行。

回饋項目不是只寫在申請書上的加分文字。若計畫執行期間未達成,依須知可能按比例扣除補助款。

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申請書
  • 新創拔尖補助計畫書及電子檔
  • 公司登記或變更相關證明文件
  • 最近三年相關財務報表;未滿三年依實際年度提供,中小企業依須知規定辦理
  •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與營業稅申報書
  • 最近一期勞保、就業保險或符合規定之相關證明
  • 最近三年累計 500 萬元以上之投資證明
  • 每一投資者之基本資料表
  • 投資者推薦書
  • 投資者與申請人非為關係人聲明書及無陸資投資聲明書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採線上申請送件可免送紙本,但申請人仍應依最新公告與下載專區版本確認文件格式及用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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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與適用情境

  • 公司已在臺北市營運超過 1 年,但仍在 8 年新創年限內。
  • 最近三年已有實際股權投資或符合規範的投資資金進入公司,累計至少 500 萬元。
  • 已有可被驗證的產品、技術或服務,不只是概念階段。
  • 未來 3 至 4 年已有研發、規模化、國際市場或品牌發展的連續路線。
  • 團隊可負擔至少 50% 的自籌經費,並能配合履約擔保、會計與查核作業。
  • 有明確國際市場策略,而不是只把「海外市場」列成長期願景。

哪些情況不適合申請?

  • 公司在臺北市登記未滿 1 年,或已滿 8 年。
  • 近三年實際到位的合格投資金額未達 500 萬元。
  • 只有股東借款、投資承諾或尚未匯入的投資款,無法提出正式投資證明。
  • 無法取得符合資格投資者的推薦。
  • 相同計畫內容已取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
  • 目前只需要短期單點專案,無法合理拆成三個連續成長階段。
  • 公司現金流不足以負擔至少 50% 自籌款、前期執行成本或履約擔保。

常見錯誤與排查方式

錯誤一:把「最高 1,500 萬元」當成固定補助額

補助金額仍受每階段類型、50% 補助比例與審查核定影響,選擇創新加速時該階段上限只有 300 萬元。

排查方式:先為三階段分別編出「總經費、申請補助、自籌款」三欄,再依各類型上限計算,不要直接以 1,500 萬元倒推預算。

錯誤二:500 萬元投資只有契約,沒有實際入帳

本年度公告以實際匯入申請公司金融機構帳戶的金額為準。

排查方式:逐筆整理投資契約、匯款日期、匯款證明與投資前後股東清單,確認注資日期皆符合本次公告規定。

錯誤三:推薦人是股東,但不符合須知中的投資者資格

投資者不得是關係人或陸資,且須符合正式須知列出的投資者類型。

排查方式:不要只確認「誰投過錢」,還要逐一核對投資者法人性質、實質營業項目、創投身分或天使投資人資格。

錯誤四:三階段其實只是同一件事拆成三份

新創拔尖補助重視企業成長路徑,各階段應有前後邏輯與不同驗證目標。

排查方式:用「研發成果 → 市場/規模驗證 → 品牌或國際擴張」思考里程碑,每一階段都定義可量化的產出與商業驗證指標。

錯誤五:只算補助款,沒有算自籌與現金流

補助比例不得超過總經費 50%,而且款項分期撥付,第一期請款還涉及履約保證。

排查方式:用月別現金流試算計畫執行前 6~12 個月的自籌需求、薪資、委外費與擔保資金,確認公司不是「核定後反而沒錢執行」。

錯誤六:國際市場只寫目標國家,沒有進入策略

審查明確包含國際市場推動策略與發展潛力。

排查方式:至少說明目標市場選擇依據、客群、競品、法規或認證、定價、通路/合作夥伴及市場驗證方式。

FAQ 常見問題

Q1:公司成立未滿一年,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申請公司須在臺北市完成登記滿 1 年以上,且未滿 8 年。

Q2:最近三年有拿到 500 萬元投資承諾,但還沒匯款,可以算嗎?

依 115 年度公告,投資金額須以實際匯入申請公司金融機構帳戶者為準,並需提供相關匯款證明,因此只有承諾或尚未完成入資,不宜列入門檻計算。

Q3:三階段都可以自己選嗎?

第一階段不能自由選,必須是「創新研發」。第二、第三階段才可依事業發展目標,由創新研發、創新加速或品牌建立擇一。

Q4:一定可以申請到 1,500 萬元嗎?

不一定。1,500 萬元是三階段合計最高上限,各階段還受到計畫類型與 50% 補助比例限制,最終也須依審查核定結果為準。

Q5:公司已經有其他政府補助,還能申請嗎?

須看是否為相同計畫內容。正式資格規定是「計畫內容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因此應避免同一工作項目或同一經費重複取得政府補助。

Q6:補助款核定後會一次拿到嗎?

不會。三階段雖一次核定,但採分階段執行;各階段又分二期撥款,並需依執行進度、結案與查核結果辦理後續撥付。

Q7:申請後需要簡報審查嗎?

需要。申請人須依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通知的時間與地點出席簡報審查會議。

結論:這不是早期創業金,而是成長期新創的中長期計畫

新創拔尖補助的真正門檻,不只是「公司未滿 8 年」。企業還要證明已取得一定規模的市場信任與外部投資,並提出具連續性的研發、規模化、國際市場或品牌發展路徑。

準備申請前,建議先完成四項工作:第一,確認臺北市公司年限與投資者資格;第二,整理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後的實際入資證明;第三,把三階段目標、預算、自籌款與現金流排出來;第四,用經營能力、商業模式、國際市場、募資與產業貢獻五個審查方向重新檢查計畫書。

傑飛特科技可以協助什麼?

傑飛特科技可以協助企業確認申請資格、盤點三階段專案需求與執行方向,包含創新研發、AI/軟體技術導入、產品化、系統建置與市場驗證需求,再依官方申請文件整理適合的提案架構與執行內容。實際補助資格與核定結果仍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審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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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訊

  • 計畫名稱:115 年度「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新創拔尖補助
  • 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徵件期間: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申請方式: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線上申請平台
  • 計畫介紹:新創拔尖補助
  • 線上申請:線上申請平台
  • 申請文件下載:新創拔尖補助下載專區
  • 服務窗口:臺北市獎勵補助計畫專案辦公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北區 2 樓創業服務辦公室
  •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 轉 6625、1429、1428
重要提醒:本文依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2026 年 8 月 7 日公告與 115 年度最新「臺北市新創拔尖補助申請須知」整理。實際申請資格、投資認定、補助比例、經費編列、送件方式、審查、撥款與查核規定,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正式申請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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